武汉商学院主页

学院简介

武汉商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基础上建立的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第一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学校坐落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官湖畔,校园占地面积1026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全日制办学规模一万余人,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设有工商管理学院、商贸物流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体育学院(国际马术学院)、烹饪与食品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汽车服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院部。

       学校开办有物流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烹饪与营养教育、汽车服务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动画、商务英语、国际商务、软件工程、财务管理、休闲体育、物联网工程、车辆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电子商务(技术方向)、体育经济与管理(马术运动与管理方向)、电子商务(创业方向)、物流管理(中德合作办学)等22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另设有31个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率先在全国开办了赛马专业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拥有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省级重点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57项,其中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7项,省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4项。近年来,14项成果分获省、 市教学成果奖,其中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63%,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30%,有享受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津贴专家10人、“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武汉市学科带头人”20人。

       学校设有商业文化、现代物流、旅游经济、赛马经济、素食研究、职业人文素质等8个研究所,主办有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报。2013年以来,先后主持了国家和省市级科研项目近300项,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250篇。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争取了横向科研项目近60项,获批了5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研发推广了3个市级行业服务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利近80项。

       学校坚持“与服务经济共进、与行业企业共赢”,高度重视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合作,先后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蔡甸区、神农架林区政府、武汉市商务局、武汉市旅游局、武汉市体育局等政府机构和索迪斯、沃尔玛、东方航空、东风汽车集团、达利马业集团、武汉港务集团、中百集团、江通动画等百余家国内外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是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武汉市首个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武汉鄂菜博物馆经湖北省文物局批准在校建立,填补了湖北饮食文化博物馆的空白;成功举办湖北省首届“鄂菜传承与发展论坛”,受到业界好评。

       学校组织师生成建制地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深圳世界大运会、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武汉国际园博会、“汤尤杯”羽毛球赛、金鸡百花电影节等志愿服务工作,受到广泛好评,获得共青团中央颁发的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最高奖——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连续多年为中国南极科考提供后勤服务。

       学校与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阿联酋、挪威、芬兰等国的20余所高校或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培养人才。

       学校先后培养出国家和省市技术状元、知名企业家、人民大会堂国宴主厨和武汉形象大使等大批优秀人才。近几年,学生在国际国内专业比赛中获得近百项团体与个人冠军。学校招生就业“进出两旺”,2013年升本以来,本科招生规模年年攀升,本科录取分数线在湖北省二本院校排名前列,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率达100%,本科招生报到率达96%以上,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4%左右。

       学校连续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武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先后获得“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2017年专项招聘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特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1.原则上要求具有国内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具有海外院校(指“城市合伙人”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毕业时间应为20171231日之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最高年龄35岁(1982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40岁(1977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待遇

(一)对引进的国内外博士(后),学校将给予以下政策优惠:

1.办理国家事业单位入编等相关手续,协助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2.提供人才周转房;

3.博士提供不低于10万元安家费,博士后提供不低于15万元安家费;

4.设立博士(后)专项科研基金,由引进博士(后)提出立项申请,学校遴选审批后安排5-20万元的科研基金;

5.具有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的,安排配套经费;

6.支持博士(后)申报武汉市政府博士生资助经费。

(二)取得突出科研成果另行奖励;

(三)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1月份,通过武汉商学院官网、原“211工程”、“985工程”院校等相关院校校园网站统一发布专项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71259001210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进行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能应聘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由武汉商学院组织,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审查通过。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171259001210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职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121012:00以前,可以自由应聘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在2017年12月5日12:00至12月10日24:00期间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12月14日12:00至12月16日9:00

(三)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为20171216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在武汉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除博士岗位外,其他岗位须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

(四)面试

1.面试要求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办理免笔试手续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面试指标。面试由武汉商学院统一组织,在武汉商学院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武汉商学院官网另行通知)。面试前,武汉商学院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武汉商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学生证、身份证、硕士或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硕连读的提供院系证明)、职称证、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奖励证书,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免笔试手续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可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并及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说(讲)课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说(讲)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提问占面试总成绩的40%。考官小组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7名考官组成,其中校外考官4名、校内考官3名。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12月下旬由武汉商学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人选中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职位计划。

12月下旬武汉商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武汉商学院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12月下旬统一在武汉商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一)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2639495

(二)武汉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商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27-84791343

联系人:满老师手机:18942909343

熊老师手机:15871785803

邮箱:whsyrsc@126.com

单位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

邮编:430056

附件:武汉商学院2017年专项招聘重点院校毕业生岗位

附件2:“城市合伙人”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

附件3:武汉商学院2017年专项招聘重点院校毕业生报考指南

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特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高技能人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副教授职称人员最高年龄40岁(197711日以后出生);教授职称人员最高年龄45岁(197211日以后出生);高技能人才最高年龄30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3.高层次人才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11月份,通过武汉商学院官网统一发布专项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由武汉商学院组织,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审查通过。报名时间125-1210日(上午8:30-下午16:00),报名地点在武汉商学院行政楼423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身份证、硕士或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硕连读的提供院系证明)、职称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奖励证书,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现场报名地点:武汉商学院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23

(四)面试

1.面试要求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免笔试。面试由武汉商学院统一组织,于201712月份在武汉商学院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武汉商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并及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说(讲)课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说(讲)课占面试总成绩的40%,现场提问占面试总成绩的60%。考官小组由具有正高职称的5名考官组成,其中校外考官3名、校内考官2名。高层次人才面试主要针对高层次人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由考官考核,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则不予引进。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12月下旬由武汉商学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人选中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职位计划。

12月下旬武汉商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武汉商学院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12月下旬统一在武汉商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武汉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商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27-84791343

联系人:满老师手机:18942909343

邮箱:whsxyrsc@126.com

单位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

邮编:430056

附件1:武汉商学院2017年专项招聘重点院校毕业生岗位

来源于:http://www.hwlxsjo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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