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

2024年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建于1983年。学校坚持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突出地方性、应用型和国际化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力争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服务地方、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成为现代工程师的摇篮。

学校明确应用型定位与争试点创示范目标,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4年成为首届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主席单位,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首批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当选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

学校坚持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瞄准国际工程师培养标准,11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级优势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自主培养乌克兰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会士1人。现有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重点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6人、钱江学者2人、省151人才培养人员34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优秀教师3人、市突出贡献专家6人。

弘扬“讲实求精”精神,践行“知行合一”校训,围绕“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办学目标,宁波工程学院面向全球诚聘英才,热盼海内外才俊加盟,携手事业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别和条件

人才类别

入选条件

学术领军人才A1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

5.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A2

1.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6.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省特级专家;

8.省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

9.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5.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排名前两位)。

学术领军人才A3

1.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学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简称“优青”);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5.省重点人才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6.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8.省创新团队带头人;

9.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10.省级教学名师;

11.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3 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5.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学科带头人B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如下条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

2.省级各类科技奖项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4.宁波市“3315”计划、“泛3315”计划个人和团队带头人;

5.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6.甬江学者特聘教授;

7.具有与以上相当学术地位或业绩的高层次人才。

8.或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自然科学类:

1.主持国家级项目(不含青年基金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10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5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5篇(其中权威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顶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

人文社科类:

1.主持国家级项目(不含青年基金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5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50万以上。

2.发表CSSCI论文4篇,其中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学术骨干C

自然科学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国家奖励办认可的省部级(协会、学会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8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4篇(其中权威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顶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

人文社科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国家奖励办认可的省部级(协会、学会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4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CSSCI论文3篇,其中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优秀博士D1

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突出,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一般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或海外优秀高校或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

2.近5年内,自然科学类一般应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应发表二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2篇。

优秀博士D2

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比较突出,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具有特殊学科专业(即思政、建筑、工业设计、安全工程、小语种、体育等)的博士学位。

备注:

1.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终身教职教授、副教授;在Nature、Science等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学术业绩特别突出者;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或A3类)职位。

2. 海外著名和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相当于助理教授级以上职位人员可申请学科带头人(B类)职位。

3.申请人若为特殊学科专业(即思政、建筑、工业设计、安全工程、小语种、体育等)的博士,或为40岁以下海内外业绩突出的博士,或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业界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经评议认定后入选学术骨干。

4.海外著名大学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近3年同时有两个排名榜排前100 名的大学;海外知名高校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近3年同时有两个排名榜排前200名的大学;海外优秀高校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近3年有任一排名榜排前500 名的大学。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榜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 发布的QS 世界大学排名(QS)、《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 世界大学排名(THE)、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Ranking)。

5. 项目、成果奖励、论文、专著的级别由科技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一般以学校的最新文件为依据。学术论文一般要求为期刊论文(应为原创性论文或综述性论文,新闻、评论、信件、勘误及增刊不计,会议论文除计算机类可采用CCF 推荐的B 类以上会议论文可替代同级别期刊论文外不计)。

6. 高层次人才引进时的项目、成果奖励、论文、专著、专利一般均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论文或以本人为第一通讯作者。优秀博士发表的论文若与博士毕业论文相关,其中1篇可以为导师一作本人二作。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类型

引进待遇

安家费

住房补贴(含宁波市住房补贴)

宁波市

购房补贴

平台建设及科研启动费

首聘期薪酬

文科

理科

工科

学术领军

人才

A1类

不低于1000万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年薪,协商确定

A2类

不低于300万

一人一议

最高60万

一人一议

A3类

不低于200万

一人一议

最高40万

一人一议

学科带头人

B类

120-150万

最高25万

50万

100万

150万

年薪或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学术骨干

C类

90-120万

最高20万

15万

30万

50万

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优秀

博士

D类

70-90万

5-7万

7-15万

7-15万

注:1.以上待遇均为税前;

2.宁波市购房补贴申领须符合相关规定;

3.C类人才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60%,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40%。

四、招聘岗位及引进条件

详见附件1。

五、高层次人才首聘期考核要求

详见附件2。

六、应聘方式

登陆宁波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nbut.edu.cn), 注册并登入,选择应聘岗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等)。

七、联系方式

门老师,0574-87616030,楼老师,0574-87616031。

电子邮箱:rsc@nbut.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宁波工程学院行政楼人事处332

附件1:招聘岗位及引进条件.xls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首聘期考核要求.pdf

附件3: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2024年03月).doc

宁波工程学院

2024年03月10日


新闻来源于:http://www.hwlxsjo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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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占地面积1800亩,分为风华校区、翠柏校区和杭州湾校区。现有13个二级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专任教师810人,其中高级职称353人,博士318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3600余人。

学校明确应用型定位与争试点创示范目标,积极探索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发展之路。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已在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等5个专业进行试点;建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3个专业被列为教育部首批CDIO试点专业。2014年成为首届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主席单位,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成为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

学校重视学科建设,坚持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专业设置紧密对应区域产业结构,应用型专业达到90%以上。同时,学校瞄准国际工程师培养标准,通过专业认证促进人才培养国际实质等效,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会计学(中美合作)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现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优势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3个,市重点建设学科7个,市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市品牌专业3个,市优势专业5个,市特色专业4个,市级服务型教育重点专业群2个。

学校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积极探索“知行合一,双核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2017届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第二。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学生参与率超过40%,在国际和全国性科技竞赛中屡获佳绩。“海蓝宝”众创空间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称号和省创业园示范基地。2018年,获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2项,斩获世界机器人大赛总决赛冠军,夺得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一等奖和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一等奖,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现“三金五银”,世界大学木球锦标赛上我校队员为主要成员的中国队获历史最好成绩。毕业生深受地方用人单位欢迎,2018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8.63%,签约率为95.03%。

学校加强科研基地和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各1项。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全年科研经费到账突破6100万元,,其中横向到账经费5073万元,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成效良好。

学校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区域发展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提供高水平的应用技术研究。获批省级院士工作站;与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共建岩土力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宁波工程学院工程软土实验中心;与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合作培养本科生;与吉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长安大学等联合培养研究生;与厦门大学共建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与中科院材料研究所、中石化镇海炼化、宁波市安监局共建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与宁波市交通委、宁波市交警总队、宁波市住建委、宁波市建设集团共建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与李泽湘教授团队共建机器人学院;校地共建象山研究院、奉化研究院、三门研究院、中乌新材料研究院和宁波临空经济研究院等;与杭州湾管委会、大众和吉利汽车等以理事会形式共同建立“政产学研”人才培养教育联盟;投资3亿元的宁波市先进制造业公共培训平台已在翠柏校区中建成,国家先进技术课程创新基地、中国现代教育研修中心宁波分中心和宁波智能技术研究院、宁波智能技术学院、清水湾智能产业园过渡园“两院一园”先后落户翠柏校区;实施百名博士(教授)服务百家企业的“双百”工程,63名博士(教授)进驻企业。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强化外向型办学特色。1984年被教育部列入联邦德国援建4所高校之一。目前,国际化办学进程日益加快,已与30多个国家近百所院校建立起稳定长期的校际合作关系。2011年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2015年在格林纳达正式开办孔子课堂。2017年与美国西弗吉尼亚州立大学合作举办中美合作信科专业。2018年与美国韦恩州立大学签约合作举办机械工程专业,项目已获教育部批准。

学校综合办学条件良好,基础设施齐备,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3.5亿元。学校通过“百名博士进企业活动”、“引进具有企业经历的实践指导教师计划”等措施,打造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双师双能”型教师已占专任教师55%。

学校弘扬“讲实求精”精神,践行“知行合一”校训,全方位、多层次构建高格调的校园文化,积极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努力营造特色鲜明、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展望未来,宁波工程学院将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坚持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突出地方性、应用型和国际化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力争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服务地方、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成为现代工程师的摇篮。

(以上数据截止至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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