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

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根据《长春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要求,长春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高级人才57名。招聘范围为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长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7日至2003年9月27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6:00截止。报名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1年长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1年和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英语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我校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及格线等事宜待报名结束后由我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长春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我校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我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及报名时间、方式由我校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长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相关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师范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csfu.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我校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一栏。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07(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师范大学

    2021年9月27日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学校前身为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创建的官立长春师范传习所,是吉林省师范教育的发祥地。百余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学校先后易名为长春府学堂、长春县立师范学校、吉长道立师范学校、吉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简称二师)、长春师范学校。1958年市政府在长春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长春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学校获批为长春师范学院,2013年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

学校素有“长春革命大本营”“长春革命的摇篮”之称,在时名“二师”的校园里,发动了吉林省历史上第一次学生爱国革命运动;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吉林省建立的第一个支部“中共长春支部”;编辑、发行了吉林省第一本系统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刊物《秋声》。学校是吉林省中共组织的诞生地、爱国运动的策源地、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的发源地。

学校设有74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九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设有20个教学单位、14个研究所。

学校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9个吉林省特色专业,8个吉林省品牌专业建设点,2个吉林省本科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群;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8门吉林省精品课程、48门吉林省优秀课程;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吉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1项;获得教育部“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是教育部“东北三省区域性技术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吉林省支援新疆西藏教育培训基地”“吉林省教师教育供给侧改革研究基地”“学前与小学教师教育省市共建基地”“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1个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3个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有1个服务国家特需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办确定的首批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同时承担和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校建有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29个,其中“天然药物分离纯化及活性筛选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为国家发改委设立的国家级科研平台,有“吉林省应用生态工程实验室”“吉林省光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东北民族与疆域重点研究基地”“吉林省吉剧研究基地”“吉林省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基地”“吉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平台。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31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9项,国家社科基金26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4项; 获得各级科研成果奖励222项,其中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52项;发表学术论文7316篇,其中,中文核心及三大检索论文2017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等394部。

学校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2人,全国技能能手荣誉称号1人,“长白山学者”1人,“长白山技能名师”3人,吉林省资深高级专家、高级专家5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6人,吉林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一、二、三层次人选28人次,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人,吉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11人,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9人,吉林省教学名师10人,吉林省优秀教师4人,吉林省教学新秀2人,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人,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6人,长春市优秀人才2人,吉林省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奖)1人,吉林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1人,吉林省师德标兵1人,长春市师德标兵2人。

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学校与澳大利亚、俄罗斯、西班牙、法国、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及台湾地区的50多所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在西班牙建立了孔子学院,与澳大利亚、俄罗斯、美国等国高校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实行学分互认、学位互授。

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十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及其他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全国中小学“十杰”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竭诚奉献农村教育事业的好教师”李元昌,全国十佳优秀教师李金华,中央电视台著名导演孟欣,全国“三八”红旗手王春丽等,是我校优秀毕业生中的杰出代表。学校于2009年成立了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拓宽了学校与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经过几代长师人的不懈努力,长春师范大学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校园面貌日新月异,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学校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目前全校师生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努力把长春师范大学建成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教学型、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基础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更新日期: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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