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

2018年公开招聘硕士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工业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工业大学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8年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计划》(附表1)。


二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除特殊标明的岗位外,应聘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第一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三本)本科、学士(不含函授、专接本等)。

6.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 2018届硕士、博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委托权威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报名初定4月上旬,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及相关说明将在天津工业大学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不少于5天。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及各招聘部门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与考核

1. 管理岗、辅导员、组织员岗位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可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者可登陆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主页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安排。

(3)成绩核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超过两项指标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tjp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教学岗、实验岗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心理测评、面试、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可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

面试及格者须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学术报告、试讲、实验操作、工作案例分析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岗位技能,时间及内容根据具体岗位需要确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技能测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4)成绩核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 技能测试成绩)×60%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超过两项指标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tjp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6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八)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高层次人才和岗位急需外,原则上不接收本校职工直系亲属来校工作。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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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最早的学科始建于1912年,1958年开始独立办学,原名河北纺织工学院,1968年更名为天津纺织工学院,2000年更名为天津工业大学,是我国最早开展纺织高等教育的学府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协调发展多科性工业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约1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6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名,其中本科生近24000名,研究生3000余名,在校留学生近1200人次。

学校现有6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其中包括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天津市品牌专业、6 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1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3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拥有天津市属高校中唯一的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分离膜与膜过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7个天津市工程中心、1个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1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市级虚拟仿真实践教学中心、11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拥有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天津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建有天津市膜分离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培养胸怀经纬、求真务实、品高学优、工勤业精的创新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努力追求本科教学质量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学校积极推行“分层次、个性化、重基础、强能力、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多个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并与数十家知名企业开展“第二校园”合作。学校关心支持学生成长成才,设有十多项奖助学金。近年来,学生每年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都超过500项,培养出了以全国道德模范徐伟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大学生和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位居天津市属高校前列。近年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等称号。学校创客空间先后被认定为首批天津市众创空间和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并被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

学校重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800余名,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50余名,拥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召集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何梁何利基金科学技术奖”和“光华工程科技奖”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批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科技部“科技创新推进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天津市“千人计划”入选者、天津市特聘(讲座)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高层次人才100余名。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学校倡导科学研究,鼓励自主创新,彰显现代纺织和产学研结合的特色。近年来,承担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千项,并取得多项标志性和突破性成果,连续9年获得11项国家科技奖,获授权专利1000余项,全校科研经费总额保持稳定增长。初步形成“先进纺织复合材料”、“膜分离技术”、“特种纤维与产业用纺织品”、“纤维界面处理技术”、“机电设备集成制造”、“半导体照明与材料”、“工程电磁场与磁技术”、“电机系统及其智能控制”等特色科研优势,构建了以能源材料、生物技术、海洋化工、数字化纺织、功能服装、纳米材料与技术、生态与环境等方向为重点的支撑领域,确立了文化创意、物联网技术、循环经济、纺织经济、工业工程与管理、公共危机管理、应用法学等新兴发展领域。多项科研成果应用于神舟系列飞船、嫦娥奔月工程、水处理技术、新材料开发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高科技产业。

学校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与德国、英国、瑞士、芬兰、澳大利亚、美国、韩国等3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60多所大学或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交流关系,每年选派本科生、研究生到国外留学,与国外多所院校开展“2+2”、“3+1”等多种模式的校际交流,同时接收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校积极推进文化传承创新,重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

学校秉承“教研相长、学能并进”的办学理念,弘扬“严谨、严格、求实、求是”的校训,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发展战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工业大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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