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

硕士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新进硕士人员的招聘工作,吸纳德才兼备的优秀硕士毕业生补充我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44号)、《安徽中医药大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安中人〔201830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硕士人员招聘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德才兼备,合同管理,目标考核的原则,在学校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人事处负责实施。学校招聘人员工作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章 招聘条件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且本科学历须为国民教育序列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

(四)应聘教师(不含体育、艺术类教师)岗位者须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应聘其他岗位人员(含体育、艺术类教师)须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其中应聘体育教师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资格的人员英语不作要求。留学归国人员英语不作要求。

(五)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是中共党员,并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第三章 待遇

第四条新进硕士人员采用编外聘用制。在聘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岗位竞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缴纳等,与同岗位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第四章 招聘程序

第五条 硕士人员招聘工作程序

(一)计划制定。拟聘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需要,向学校申报硕士人员招聘计划,经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初审、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人事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申请。应聘硕士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硕士报名登记表》,并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个人简历和业绩等相关材料,包括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情况。

(三)资格初审。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各用人单位对符合基本条件和专业知识结构等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提出考核名单。人事处对照招聘岗位和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应聘考核对象。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政审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历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承诺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在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确定招考岗位。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硕士应聘人数与应聘岗位之比一般为31及以上,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3人的岗位视为报名成功,并安排该岗位的招考工作。

(六)招聘考核。

1. 笔试。报考者根据不同的岗位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及所聘岗位的业务知识。根据岗位数和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 面试。学校招聘人员工作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的形式为:应聘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为试讲和回答问题;应聘辅导员岗位为主题班会、回答问题;应聘管理岗位(含业务人员岗位)为回答问题。

专家组对应聘者从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后确定面试成绩。

3. 技能考核。应聘体育和艺术类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含业务人员岗位)均须参加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由岗位所在部门制定考核方案,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后实施。考核专家由岗位所在单位领导、科室负责人组成。

4. 成绩核算。应聘者的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加权形成。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均按百分制记分,各项成绩所占权重为:

1)教师(不含体育、艺术类)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体育和艺术类教师、实验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含业务人员):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占40%;

如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形成后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直接淘汰。

5.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和最后加权总成绩于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校园网上公布。

6.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七)体检。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所在党组织负责实施,并成立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用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和业绩情况,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事处。

(九)审定。人事处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最终名单。

(十)公示。人事处在网上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录用。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学校人事处报到。确定的拟聘人员若因故不能和学校签约或报到,学校可根据需要按所在岗位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六条 对招聘的硕士采取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其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并根据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第七条 合同分为两段:即首聘合同和续聘合同,首聘期为4年,续聘期根据学校全员聘用的相关要求进行确定。

新进硕士首聘期内的试用期考核须合格,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聘期满后,业绩条件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可与学校签订续聘合同。若首聘期满时业绩条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第八条建立考核评价制度。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新进硕士在完成年度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在首聘期内基本要求如下:

1. 教师在取得中级职称前实行坐班制,其他岗位人员均实行坐班制。

2. 教师和实验教师须具备岗位所对应的中级职称评审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

3. 教师或实验教师须服从学校安排,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或担任学生辅导员,同时在一个固定的教学或科研团队中为教授、副教授担任助手。

第六章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安徽中医学院新进人员招聘办法》(校人〔201216号)同时废止。

第十条本办法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符,或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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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其前身为1952年创立的安徽省中医进修班(学校)。1959年,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安徽中医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校名。1970年,安徽中医学院并入安徽医学院。1975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恢复安徽中医学院。2000年,安徽省医药学校并入安徽中医学院。2011年,省政府批准在安徽中医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2013年,教育部同意安徽中医学院更名为安徽中医药大学。

学校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安徽)基地、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单位。2005年以良好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中医学专业试点认证。少荃湖新校区建设被列入安徽省“861”计划,2013年上半年一期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

学校现占地总面积1171亩,有梅山路、史河路、少荃湖三个校区。东校区坐落于合肥市梅山路103号,西校区坐落于合肥市史河路45号,少荃湖校区坐落于前江路。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872万元。图书馆藏书175万册(其中纸质图书94.32万册),古籍部珍藏古籍线装书3.3万册,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中药标本中心储藏了11万份药用植物腊叶标本,是全国医药院校珍藏标本最丰富的标本馆。新安医学文化中心是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205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1059人)。现有13个二级学院(部)、3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工2500多人(含附院),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500余人。国医大师1人,安徽省高校领军人才5人,博士生导师22人,硕士生导师33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3人、省政府特殊津贴8人;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25人;国家名老中医学术经验项目指导老师26人。有来自国内外的56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我校客座教授。

学校现有2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5个,19个专业列入一本招生),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安徽省学科建设重大项目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7个,省级B类重点学科11个,7个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23个安徽省中医药重点专科。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第一要务,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永恒主题,注重学生创新精神与能力素质的培养,坚持“弘扬新安医学,培育中医人才”的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5门省级精品课程。有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个国家级实验实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近5年来,先后获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00余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

学校注重办学特色的彰显,深入推进教学改革,举办新安医学教改实验班,在临床专业建立客观化结构考试中心。2010年开始与长春、福建所中医药大学开展相互交流培养学生;设立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创业基金;开展“百人获奖、千人参与、万人受益”的大学生知识技能竞赛和“挑战杯”等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20102015年学校共有学生200余人次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领域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和奖励80 余项。学校曾被授予全国大中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2010年以来,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4%以上,连续获得安徽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或“标兵单位”称号。

学校大力推进科技强校战略,积极促进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近5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项目1300余项,其中承担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96项,科研经费2亿余元;取得研究成果30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4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现有10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8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安徽省中药材科技产业战略联盟。学校被国家科学技术部授予“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中医药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获中华中医药学会“推动中医药学术发展特别贡献奖”。

学校不断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能力不断增强。建校以来,我校培养了4万余名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遍布安徽省及国内外医药领域。学校与黄山、亳州、绩溪、舒城等市县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与河南宛西、江苏康缘、深圳三九等国内知名中医药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有亳州济人药业等30个产学研合作基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积极为政府在出台有关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咨询,学校在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安徽)基地建设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第一附属医院是全省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是全国首家也是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针灸专科医院;第三附属医院是国家第三批重点建设的中西医结合医院,神经病学研究所附属医院是一所国内外有影响的以“肝豆状核变性诊治”为优势的专科医院,国医堂是一所为广大患者以纯中医方式为主要医疗手段的医疗单位,其都成为开展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

    学校与美国、澳大利亚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50个医疗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1994年获准招收国外留学生,先后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员来校攻读硕士、学士学位以及临床研修。与美国、瑞典、新加坡、日本、韩国及港澳台地区的院校开展学者互访和学生交流活动。

57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逐渐形成了以“至精至诚、惟是惟新”为校训的优良传统。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办学层次齐全,中医药特色鲜明的高等中医药院校。

面向未来,学校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中医信念,弘扬中医精神,秉承“至精至诚、惟是惟新”的理念,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技强校、特色弘校、文化塑校、和谐融校”的办学方略,围绕特色,强化优势,提升质量,着力培育“精诚是新”中医药人才,构筑安徽中医药协同创新高地,弘扬“北华佗南新安”中医药文化,引领安徽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建成富有特色、卓有贡献、高水平有影响的安徽中医药大学,为建设美好安徽、服务人民大众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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