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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考核招聘6名非事业编博士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3 09:48 发布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博士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非事业编博士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930,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4101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最迟须在20251231日前提交。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博士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学校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学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专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hr.sxyyc.net/zp.html#/)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推荐使用谷歌、360极速、firefox等现代浏览器或者IE11浏览器,使用IE11浏览器时不必设置兼容性视图)。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23123:59。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同路径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3)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不作开考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团队意识、职业素养、仪表仪态、科研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测试时间10-30分钟。

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体检合格者,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相关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对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后全过程,凡查实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有关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应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hr.sxyyc.net/zp.html#/)上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岗位均为非事业编制岗位,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学校规定完善非编录用手续,薪资待遇面谈。

本次招聘的博士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不再录用。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

1.本公告由学校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联系。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杨老师;

电话:023-58556816

岗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sxyyc.net/index.html

人才招聘网:http://hr.sxyyc.net/z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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